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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自治区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桂建墙改〔2019〕1号)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9-02-13 11:22:00 | 4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财政局、墙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加快培育我区千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促进宜居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基金)使用政策规定,现就申报2019年度自治区级墙改基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重点支持方向

(一)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扩建新建开发生产类示范项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鼓励类产品的生产技术条件,重点支持新型墙材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更新改造开发生产高品质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烧结自保温多孔砌块空心砖(砌块)、轻质烧结自保温砖(砌块)、精确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等优质新型墙体材料。

(二)优质新型墙材推广应用项目,主要包括填充型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轻质自保温烧结多孔砌块空心砖(砌块)、石膏砌块(防水型)等优质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三)乡土特色建设混凝土清水墙砖推广应用项目,集中推进24个具备统一规划设计10户以上整体搬迁的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移民搬迁项目或同一乡镇村屯范围分散式建设的农房10户以上,重点布局在已建成混凝土清水墙砖示范生产线所在市县。

(四)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类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充分利用我区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矿物尾渣、淤泥、污泥等替代一次原燃料,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墙体关联材料(如干混砂浆、轻质墙板等)。

(五)装配式墙材部品部件示范项目,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墙板开发生产示范项目和装配式墙板农村房屋试点示范工程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应符合《2019年度自治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

(二)项目申报需签订《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详见附件2)。

(三)优先安排手续齐全、已建成或正在安装生产线和建设的项目,已享受自治区墙改基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315日。申报材料需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审核后上报,请各市县将申报文件及材料(纸质材料一式7份)报送至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工作邮箱。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指南等附件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gxzjt.gov.cn/)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认真阅读了解申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

(二)各市县在初审时,要重点审查申报单位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海艺   0771-5776506;黄孝云   0771-5776506;陆维平   0771-5776509

通讯地址:南宁市竹园路6号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9

    编:530028

电子邮箱:zzqqgb@163.com

          附件:

                          1、 2019年度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2、  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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