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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推广应用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7-10-23 15:00:00 | 2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材推广应用,促进我区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精神,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在全区民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广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

    自保温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不用外加绝热材料复合,本身具有保温隔热性能的砖(砌块)或墙板等新型墙体材料;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由绝热材料与砖或砌块、墙板等在工厂预制复合而成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由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砌筑的节能建筑自保温墙体是指不通过内、外保温技术,其自身的热工指标达到现行国家和地方节能建筑标准要求的墙体结构。传统的建筑外墙外保温主要采取在建筑外墙四周粘贴保温板或抹保温砂浆这种“穿外衣”的方式,随着时间推移,这一传统技术已经暴露出空鼓开裂、脱落、耐火极限低、消防安全隐患等严重问题,且与建筑结构设计不匹配(外墙保温做法普遍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大力推广使用高品质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可实现建筑墙体保温功能与墙体围护功能于一体,使墙体围护结构的主体具有较好的耐久性且有利于建筑防火的要求。节能建筑墙体自保温技术与其他墙体保温技术比较,具有与建筑同寿命、降低造价、施工方便、便于维修改造、安全等优点,是今后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对于实现“十三五”建筑节能目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区自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主要有烧结空心砖(砌块)、烧结保温砖(砌块)、烧结多孔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石膏砌块(防潮型)、发泡工业废渣保温墙板、多排孔混凝土砌块、陶粒(非粘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主要有填充型(或灌注型)混凝土复合保温砖(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复合保温砖(砌块)、石膏复合保温砌块、新型保温双层轻质墙板等。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把控好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各环节,加强有利于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以及节能建筑墙体自保温结构体系的示范和推广应用。设计单位和审图单位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评价等的方案设计和审查环节上,应优先采用和大力推广节能建筑墙体自保温结构体系及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积极推广应用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点,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出现新的质量通病,确保自保温墙体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对进入工地的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进行查验,核实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以及相关组成材料的品种、型号和型式检验报告等,确保入场施工的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应产品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体现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耐久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广西墙改办 毛锡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