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次全区住房建设行业综合督查的通知》(桂建办[2017]2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住建厅第五检查组在厅科技处黄健强调研员带领下于2017年10月17日对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了1个公建项目和2个居住项目。自治区检查组对我县的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肯定。我县不断完善建筑节能监控手段,从设计、施工图审查到施工许可证发放等环节按程序进行建筑节能控制,对施工单位的建筑节能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单位的建筑节能监理方案进行管理;对节能材料的进场、送检、施工操作到节能验收等各环节对建筑节能施工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建筑节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只有通过节能验收的项目,才能进行竣工验收。今年,我县已完成32个项目,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手续。我县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今年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筑面积8.8038万㎡。正在实施的蒙山县鑫达中心广场示范项目已完成太阳能和水源热泵等主要设备的实体安装并进行初步调试,计划在10月份竣工验收。同时对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中学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实地调研,预计10月份确定施工方案,11月份进场施工,年底完工。
(蒙山县墙改办 龙献耀)

区厅科技处黄调研员(中)市建规委姜书记(左一)陪同下检查工地

区检查组成员在现场检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