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落实好新墙材产品标识,全面提升、稳定新墙材产品质量,根据《关于市县本级开展2017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抽查的通知》(桂墙办〔2017〕26号)要求,2017年9月6日至7日,横县墙改办委托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测站对12家新墙材生产企业及4个在建的房地产企业生产或使用的新墙材产品进行质量抽查。
从此次抽检结果来看,绝大部分有资质的企业对自身产品质量较为重视,并认真落实好产品质量标识管理工作,产品质量日趋稳定。但抽查检查发现,有2家页岩烧结砖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3个在建的房地企业使用的新墙材不合格。检测合格率只有68.7%。
针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横县墙改办及时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或使用企业责令其整改,下一步将组织复检,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横县墙改办 闭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