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提出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利用体系显著优化,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夯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数字化全面赋能固废全域治理,“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统筹协调、高效安全的固废治理体系。
到2025年,上海市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广污泥零填埋。
到2030年,全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方案》指出,上海市探索建立多维度支撑体系,将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持续推进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
《方案》要求,各区和相关管委会层面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协调机制以落实属地责任,至少要将本区域1%规划产业用地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摘自: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