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许昌市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许昌市未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场馆建筑等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建设用地内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停车场、配电室等)、非独立成栋的配套宿舍应选择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涉及保密的特殊类建筑,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同时,推动图书馆、展览馆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客运场站,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或组合结构方式建造。鼓励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建造。鼓励整体搬迁村庄以及社区活动中心(室)、警务室、公厕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目标任务中提到2023年许昌市各土地出让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30%,2024年的比例不低于35%,2025年的比例不低于40%。
(摘自: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